聊城市总工会: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一届会员大会于2006年2月召开,至今已超过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单位党委同意,拟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本届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广大会员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努力使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职工信赖的“教工之家”。
2.主要任务:回顾五年来的工会工作成绩和经验,确定今后五年工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审议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的财务工作报告;
3.选举并产生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工会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1.委员名额。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委员会拟由17人组成。
2.委员产生办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19人,应选17人,差额2人,差额比例10.5%。
委员候选人由各方推荐,反复酝酿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单位党组织同意并公示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确定正式候选人,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四、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拟定为3人,候选人为3人。候选人推荐办法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相同,由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五、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产生办法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在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人,在大会上与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
六、任职期限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二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任期均为五年。
七、会期及其他事项
大会会期一天半。
大会开幕式将邀请上级工会领导出席并讲话。
以上请示,请批示。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