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9.8万元(共分两个包,包一48000元;包二5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
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5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2日);
4.项目地址:
包一: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
包二: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
二、项目内容
投标人需联系本项目联系人,完成现场踏勘,了解现场详情,签到,并领取报价资料,不进行现场踏勘及签到,报价无效。
三、供应资质要求
1.法人资格: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依规登记(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一名消防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一名高级消防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两名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上述人员每人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看到证书等级情况)、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近两年的(合同额不低于3万元的)同类业绩两份。
四、付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6个月后付50%,维保结束服务质量达标后,无息付清余款。
五、投标材料及报价递交时间要求
投标报价请于2025年3月7日15:00前,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公告联系人;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提供材料不全,报价无效。
六、评审方式
在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基础上,确定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结合技术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定。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标时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围标、串标,否则将被列入学院失信名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维保服务方案等其他涉及该服
务能力的说明材料均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单需清楚标明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注: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视为无效。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和联合体投标。
5.踏勘时间:3月5日全天,3月6日上午11点30分前。
八、联系人及电话
刘科长 13176161078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4日